关于征集“第四届深圳市青少年艺术设计大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关于征集“第四届深圳市青少年艺术设计大赛”
参赛作品的通知
各团区委、区文化局、区教育局、深圳大学、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
为推动“设计之都”建设,进一步贯彻深圳“文化立市”的发展战略,繁荣深圳文化艺术,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市文化局和市教育局将联合举办“第四届深圳市青少年艺术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举办本次大赛,旨在提高我市广大青少年的艺术素养和技能,激发青少年的文化创造力,培养青少年的艺术设计理念和创新能力,注重青少年的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我市青少年优秀艺术设计人才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
二、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主题为:“艺术启迪智慧,创意成就未来。”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深圳市文化局
深圳市教育局
四、承办单位
深圳市少年宫
五、协办单位
各团区委、区文化局、区教育局、深圳大学、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视界风尚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大赛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 燕、陈 威、张宝泉
副主任:张志华、刁铁军、李长弓
成 员:梁 宇、梁 毅、肖胜珉、张晋文、张 海、张 文、牟林芳、齐凤阁、张晓钢、刘红焰、王明涛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赛事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深圳市少年宫。
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真正选出一批具有原创性和可实施性的作品,大赛成立艺术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由著名艺术设计家、教育家组成。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仅对参赛作品独立进行评审,主办方对参赛者资格信息不对评委公开。
七、参赛资格
1、专业设计院校或设计专业学生、在校学生艺术设计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可以个人参赛也可团队(不超过三人)参赛。
3、已实施的项目案例或可操作性的创新构思均可参加。
4、所有申报的作品必须确保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和原创性,无仿冒和抄袭。
5、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者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参赛者不具备本规则规定的参赛条件,或在参赛资格方面做出任何虚假陈述,主办方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将不获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八、参赛类别
本次大赛分为五大板块:平面设计、展示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参赛者可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方向,进行创作设计。
九、组别划分
少年组:年龄7—16岁
青年组:年龄17—25岁
十、作品要求
1、提交的作品必须主题鲜明,积极向上,满足本次大赛的规划和设计要求。所用材料不限,展出参赛实物作品(可包含但不限于模型及成衣)。尺寸长宽高不超过1.1m×1.1m×1.1m。
2、平面类:可提交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统一制作。
工业类:可提交实物作品和电子文件。
环艺类:可提交实物作品和电子文件。
展示类:提交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统一制作。
服装类:可提交实物作品和电子文件。
3、电子文件网上投稿须知: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尺寸700*1000mm,分辨率300dpi, CMYK模式,存储格式为JPEG压缩,投稿作品每件文件大小不低于4M且不超过5M,多个文件的请使用压缩文件打包后(文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以邮件方式提交至E-mail:szsjds@yahoo.cn(专用邮箱)并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及详细通信地址。
4、参赛者必须确保自己作品的原创性及合法性并签写《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一旦发现抄袭立即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在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并随稿件回寄或者传真至大赛组委会。
5、终评落选作品不退回本人,请自行备份。
6、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凡涉嫌侵权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评审标准
1、创新性
2、审美性
3、实用性
十二、参赛办法
1、所有参赛作品免报名费,组委会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作品可以以电子文档电邮、实物邮寄或直接送至大赛组委会等方式提交。所有作品须提供填写完整的参赛申请表(每一参赛作品均需提供单独的参赛表,来稿一律不退),并清晰注明参赛作品类别。相关参赛资料必须以规定格式提交。
电邮作品参赛申请表连同作品电子文档发送至大赛统一邮箱。其他视听辅助资料或实物邮寄或直接提交请于2008年12月10日之前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联络方式:
联系人:石晓东、章桐菱
咨询电话/传真:83513064
地址:深圳市少年宫616室
邮编:518026
E-mail:szsjds@yahoo.cn
网站: www.szcp.com
3、作品提交可以个人提交,或作品在各单位集中后,统一以团体方式提交。
4、参赛登记表可在第四届深圳市青少年艺术设计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后,如实登记后随作品一起提交大赛组委会。
5、大赛消息会在第一时间于大赛官方网站公布,敬请留意。
6、大赛声明:第四届深圳市青少年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
十三、截稿时间
2008年12月10日。
十四、展出时间
2008年12月20日—2009年1月10日。入围名单和获奖作品均在少年宫及各相关媒体网站上公开展出。
十五、展览地点
深圳市少年宫
十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展出作品约120幅,共设有金奖(5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人)、银奖(10名,奖金600元人民币/人)、铜奖(30名,奖金300元人民币/人)、优秀奖(30名)。
十七、工作要求
1、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负责宣传发动工作和组织报名工作;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本校学生报名参赛。
2、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和报道,扩大活动的普及面和社会影响力。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征集参赛作品的组织推荐工作,力争通过此次活动能够创作评选出一批优秀设计作品,为推动深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做出贡献。
专此通知。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深圳市文化局
深圳市教育局
2008年12月3日
(联系人:石晓东,联系电话:1371532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