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容仪表及文明用语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少年宫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体现员工精神风貌,塑造少年宫良好形象,促进作风建设,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仪容仪表及文明用语规范是员工在公务活动和日常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少年宫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仪容仪表
第四条 着装端庄、得体、整洁、大方、规范,根据时间、地点、场合选择合适的服饰。特殊职业和场合应按要求穿着深圳市少年宫统一制作的制服。
(一)男士穿着制服应注意:衬衣、领带随时保持干净、平整;衬衣的衣扣、领口须随时扣好,领带结系规范;衬衣下摆应扎入裤腰里面,袖子不可挽起。裤子整洁挺括,裤缝线条清晰,无双道出现,裤子的长度以裤脚接触脚背为宜。皮带颜色与皮鞋颜色一致,以黑色为标准。穿黑色皮鞋,保持鞋面整洁光亮,鞋跟不宜超过3厘米,鞋底不可破损及发出较大声响,袜子颜色以神色为宜。
(二)女士穿着制服应注意:衬衣必须保持干净、平整;丝巾结系规范;衬衣下摆应扎入裤腰或裙腰里面,袖子不可挽起。裤子整洁挺括,裤缝线条清晰,无双道出现,裤子的长度以裤脚接触脚背为宜,裙子以过膝为宜。皮鞋颜色以黑色为标准,鞋跟不宜超过4厘米,鞋底不可发出较大声响,穿着套裙时严禁不穿袜或穿深颜色袜子。
(三)穿着制服时,衣、裤口袋内不可装多余的东西,以保证制服外型美观。
(四)工作时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于制服左上方。
(五)正常工作时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员工不得穿背心和拖鞋,女员工不得穿超短裙、露背装和拖鞋。
第五条 保持仪容整洁。
(一)发型适宜。男士头发前不盖眉,侧不掩耳,后不及领;女士一般发不过肩,留长发者必要时应束发或盘发。不得修剪或吹烫怪异发型,严禁挑染头发,不漂染艳丽发色。
(二)保持身体清洁,无异味。勤修剪指甲,保持口腔卫生,男士勤剃胡须。
(三)女士不着浓妆,不当众化妆或补妆,不使用香味过浓的香水,佩戴饰物适度。
第六条 在工作和其他公务场所,应保持良好的形体仪态。
(一)站姿挺拔、舒展。身体直立,眼睛平视前方,下颌内收,两手置于身体两侧,双腿自然并拢,脚跟仅靠,脚掌分开成V字型;或身体直立,右手搭在左手上,贴在腹部或背在身后,男士双腿分开,两脚平行比肩略窄,女士双腿自然并拢。
(二)坐姿文雅、端庄。在重要公务场合要腰背挺直,坐椅子2/3位置,双腿并拢,双手自然放在双腿上,不叉腿、跷腿,不抖动。入坐和离座时动作应轻缓,不弄响座椅。
(三)行姿自然、稳健。行走要挺胸、抬头,脚步轻而稳,两眼平视,双臂自然摆动,上身不左右摇摆,鞋子不发出明显声响。
(四) 手势自然、规范。介绍他人,为他人指示方向,请他人做事时,把手臂自然伸展,手指自并拢,掌心朝上或者侧向对方,以肘关节为轴,指尖朝向指示的方向,上身稍向前倾,以示敬重。运用手势要注意地域的差异性。手势不宜多,避免同不熟悉的人肢体接触过多;避免用手指着对方说话;避免手指在桌上乱写乱画、扣手指等小动作。
(五)接待活动中应注意握手礼仪要领。
1、握手时应由上级、长者、女士先伸手,下级、晚辈、男士应马上回应。
2、与人握手一般应起立,迎向对方,握手时注视对方眼睛。
3、握手时手掌与地面垂直,握手时间以三至五秒为宜,握手力度要适当,不可只伸手不握,也不可过分用力。
第七条 介绍时要注意顺序,做到态度诚恳、友善、庄重。
(一)介绍他人时应先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职位低的介绍给职位高的,男士介绍给女士。
(二)被他人介绍时,应起立并礼貌注视对方,介绍后握手或点头致意。
(三)自我介绍时,应主动招呼,说出自己的单位、部门、职务及姓名。也可一边伸手跟对方握手,一边做自我介绍。
(四)介绍过程中,介绍者与被介绍者应举止大方、面带微笑。会议介绍时,被介绍者应起身致意,与会人员应鼓掌欢迎。
第三章 文明用语
第八条 办公和服务用语应文雅、准确、易懂,语气和蔼、谦逊。
(一)使用普通话或通用工作语言。
(二)用词文雅。使用约定俗成的问候语、请托语、委婉语及“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讲粗话、脏话。
(三)善用专业用于。公务接洽与服务接待时,应根据对方的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和受教育程度,合理地使用专业用语,务必做到用词准确又能使对方听懂。
(四)检点语气。公务接洽或与人交谈时应热情、亲切、耐心、和蔼,不得语气急躁、生硬、轻慢;对来访者咨询的问题及时作出明晰的答疑、解释,如一时答复不了,应给出时限承诺,忌用“不知道”、“不清楚”、“问别人去”。
第九条 与人交谈时应认真倾听,声音大小适宜,语调平和,不随意打断他人或中途插话,不用手指指着人说话,不宜出现过激的言语或过分的玩笑。
第十条 拨打电话一般应在对方工作时间。通话时要态度礼貌、用语规范、语气自然,内容叙述清晰准确、言简意赅。
第十一条 称呼恰当。工作中应采用正规称呼,一般使用姓氏加职务、职称、职业或“同志”、“先生”、“女士”等范尊称,称呼对方头衔时就高不就低。不得使用低级庸俗、含有人身侮辱和种族歧视的称呼。
第十二条 尊重隐私,交谈中避免主动涉及收入支出、年龄、恋爱婚姻、身体健康、家庭地址、个人经历、信仰政见等个人隐私问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员工违反本规范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施行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