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肯尼亚联手"眼镜蛇行动" 打击全球物种走私
“眼镜蛇行动”战利成果
近日,中国和肯尼亚有关部门联手行动,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成功缉捕象牙走私团伙主犯薛某。这一抓捕行动,即源于我国参与开展的代号为“眼镜蛇二号行动”的全球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合行动。
走私产品是怎样夹带入境的?藏身境外的团伙主犯是如何落网的?
近年来,个人携带、邮寄走私物品的现象层出不穷。而去年11月,在沈阳的一个海关检查现场,一位旅客携带的所谓“食物”引起了海关人员的警觉,随后,一个境内外相互勾结的走私象牙团伙浮出水面。
“蚂蚁搬家”式象牙走私背后,隐藏跨国犯罪团伙
2013年11月27日上午,沈阳桃仙机场海关旅检现场,在对一架刚入境航班的旅客行李物品进行正常监管时,中国籍旅客郑某携带的一件行李物品吸引了海关关员的注意。面对行李物品内看似平常的10余包坚果和2盒雀巢食品,郑某略显紧张地辩解称,这些仅仅是食品。
郑某的“老练”和“诡秘”,还是没有骗过海关关员,随后海关关员在雀巢食品盒中发现了疑似象牙圆珠的洁白物体,郑某随即被缉私警察控制。经查,郑某在行李物品中藏匿疑似象牙制品1226件,重量8.77公斤。
沈阳海关隶属桃仙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立案后,经过艰苦细致的侦查工作,发现团伙主犯薛某藏身于境外遥控指挥,以“蚂蚁搬家”的方式走私象牙入境,并形成了购买、运输、销售“一条龙”的犯罪链条。
国家部门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执法工作协调小组和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分别向非洲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和肯尼亚方面通报了该走私团伙主犯的主要犯罪事实,请求肯方协助抓捕和驱逐罪犯。经中肯双方一个半月的不懈努力,终于抓获团伙主犯薛某。据介绍,薛某是我国首名在境外成功抓捕的走私濒危物种团伙主犯。
重拳打击,出动执法人员10余万人次
薛某走私团伙的落网,就源于由中国、美国以及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等3个区域性野生动植物执法机构联合组织,CITES、世界海关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等3个国际执法机构共同支持,28个国家的海关、公安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机构同时参与的代号为“眼镜蛇二号行动”的全球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合行动。
“眼镜蛇二号行动”国际协调组共同主席、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执法处处长万自明介绍,这次联合打击行动战果丰硕,行动期间,各国共查获350多起濒危物种非法贸易案件,处理400多名违法犯罪人员,其中我国查获的案件和处理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占全球总量的50%以上;共缴获犀牛角36根、象牙及其制品3吨以上、红木将近200吨、活体欧洲鳗鲡和猪鼻龟各1万多只、活体蛇类2000多条、包括虎皮、豹皮、猎豹皮、蟒蛇皮在内的各类野生动物皮张1000多张、穿山甲甲片数百千克以及其他大量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行动中,中国林业、海关、公安、司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系统共出动10余万人次执法人员,查获案件200多起,处理违法人员250多人。
另外,中国在这一行动中还实现了多个“首次”:首次组织销毁库存罚没象牙。中方在“眼镜蛇二号行动”国际协调组工作首日组织销毁了6.15吨象牙;首次境外成功举办保护讲座。驻肯使馆和国家林业局合作,在肯尼亚举办控制濒危物种非法贸易研讨会,邀请有关国际专家授课,培训华人华侨;首次借调执法人员在非工作。中国CITES执法工作协调小组选派海关总署和国家林业局执法人员,借调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工作,支持和配合非洲国家打击濒危物种跨境犯罪,并促成这次中肯联合抓捕行动。
专家称有效打击还需各区域合作,持久作战
对此次行动,国际社会给予了高度评价。CITES秘书长约翰·斯甘伦表示,“眼镜蛇二号行动”展示了分布国、过境国和目的国合力打击的成效,其践行的情报主导式行动更是打击跨境团伙犯罪的基础。世界海关组织秘书长御厨邦雄表示,这次行动清楚地表明,只要各区域合作行动,一定可以成功应对团伙犯罪。
中国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指出,眼镜蛇系列行动不仅把各国政府在各类峰会、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上的承诺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行动,也加大了分布国、过境国和消费国合作打击走私濒危物种活动的力度,还遏制了偷猎和走私濒危物种的高发势头,当属各国携手打击跨国犯罪的典范。
据估计,野生动物是仅次于毒品和军火的第三大走私对象,每年非法贸易额在100亿美元左右。万自明介绍,近年来,全球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国内非法贸易与走私并存;二是野生动物主要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走私;三是个人携带、邮寄和托运数量居高不下;四是大宗走私和团伙犯罪日趋活跃;五是网络贸易逐步取代实体店铺贸易。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非法贩运问题,2012年9月,在国际濒危物种非法贩运特别调查组会议上,我国代表提出了在2013年春节之前组织开展一次多国联合打击走私濒危物种行动的倡议,获得各方支持。2013年初,我国牵头组织开展了22个国家参加的“眼镜蛇行动”,取得积极成效。近期开展的“眼镜蛇二号行动”,是上次行动的延续和扩展。
不过,万自明也表示,通过这次行动发现,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困难重重,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大多数国家在查获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案件后,仅仅罚款了事,既不深入调查有关违禁品来源和去向,也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同时,相当一部分国家未将野生动植物犯罪视为严重犯罪,其处罚十分轻微,达不到惩处和震慑犯罪的目的。此外,国家间和部门间协作水平远未到位。国际协调组安排有关国家开展的合作调查工作,相当一部分开展不下去。至于开展境外缉捕团伙主犯之类的活动,更是难上加难。